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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探索推行2.5天小长假的建议

来源:本网发表日期:2020-02-18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提出鼓励2.5天休假模式;2016年,韶关被国家旅游局列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城市;2018年,广东省委、省政府将韶关定位为生态发展区 2019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发展壮大旅游产业”。韶关市政府更是树立大旅游观念,坚定旅游旺市、旅游富市信心。为此,我建议在我市积极探索推行2.5天小长假制度,给我市旅游业更大的发展空间。

  首先、推行2.5天小长假制度是我市响应国家、省委政策的积极举措。2016年,继河北、江西、重庆、甘肃、辽宁、安徽、陕西、福建、浙江9省市明确提出开启每周2.5天休假模式后,广东省也发文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企业探索错峰休假和弹性作息。 

  其次、推行2.5天小长假制度是我市发展大旅游的应有之义。放假时间变长了,意味着有更多的时间可以去旅游有利于促进旅游消费,拉动内需,促进GDP增长。休假的时候很大程度上就是消费节点休假时间的增长自然就让你的消费行为大大增加,这是在经济发展滞缓的现状下的一种策略措施。 

  再次、推行2.5天小长假制度符合韶关生态发展区的“慢生活”。2.5天休假模式就等于弹性工作制有利于缓解上班族的工作压力从而提高人们的生活品质。我们韶关有青山绿水,不堵车,不限号,房价也不高,还有2.5天小长假,这也是我们吸引人才的一个比较优势。 

  为此,我建议: 

  第一、改革应该一直在路上,2.5天小长假制度不妨先试。一个发展的社会,一个进步的社会,改革应该是一种常态,公休体制也是如此。2019年是我国双休日制度实行的第24年,之前是单休,继而改为“1+2”,1995年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才开始实行双休日制度。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要让广大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2.5天小长假制度不妨先试起来。 

  第二、推行2.5天小长假制度要有法律保障、制度规范。一个好的政策不但要说在口中,更要写在纸上,落在实处,这样才能真正达到利民惠民的效果。比如江西省吉安市,公布《吉安市周末弹性作息制度试行办法》,提出全市每年从4月1日至10月31日实行周五下午弹性作息制度,原则上每位工作人员一个月可享有两次周五下午调休安排。 

  第三、推行2.5天小长假制度应注意“不患寡而患不均”。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特别是基层政府机关的人员,没有享受到带薪休假制度,带薪休假制度一度成为“镜花水月”。2019年被中央明确为“基层减负年”,也正值全国推进依法治国,应当切实加快全面落实2.5天小长假制度,不要一味“鼓励”,只有大多数劳动者都能享受到的“小长假”待遇,2.5天小长假制度才会被广大民众接受。 

  第四、推行2.5天小长假制度不是“周五下午不办公”。单位实行周末弹性作息制度,应当遵守国家法定工作时间,统筹安排好所承担的法定工作职责,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公共服务需求。具有对外服务职能的单位,应加强服务窗口岗位人员排班值守,不得因弹性休息而影响工作正常运转。纪检监察部门更是要监督到位,不能让利民便民的好政策变成庸政懒政的温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