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社情民意
社情民意

建议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

来源:本网发表日期:2020-04-26

  目前我市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案件的律师谈话笔录、会见笔录、开庭笔录欠规范,没有针对案件焦点进行分析及告知权利义务、诉讼风险;二是部分案件代理词、辩护词过于简单,论证欠充分;三是卷宗归档欠规范,部分案卷材料漏缺;四是对受援人的意见征询欠规范。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在于:一是我市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补贴过低。我市的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补贴未达到省里的标准,不能满足律师承办案件的基本劳务费,导致无法调动社会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二是法律援助工作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由于法律援助机构履行管理职能的主要形式是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审批、指派以及案卷的归档检查,导致缺乏一个严格的监督机制对办理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三是法律援助专职律师的人才流失比较严重。2018年,全市司法行政机构中就有5名年轻骨干法援专职律师辞职做社会律师,同时,也有部分法援专职律师离开法援机构从事其他部门工作。 

  为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建议: 

  一是尽快出台新的补贴支付办法,加大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支付力度。一方面,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经费的投入,提高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另一方面,出台相应措施调动法援专职律师、公职律师及具有法律服务工作者证的公职人员主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毕竟部分人员才是偏远落后地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主力军,也是现阶段保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关键。 

  是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控机制。继续加强质量评估工作。法律援助机构定期随机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集中评估,对具体案件作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的评定;加强案件过程的监督。建立承办人员报告制度,承办人员在开庭前或定期就证据收集情况、代理(或辩护)的主要观点、案情分析意见等内容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注重办结案件管理。定期走访案件的承办机关,听取他们对法律援助承办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办案质量。 

  三是完善法律援助质量奖惩机制。根据案件办理情况,对质量不合格的法律援助案件下调案件补贴,对质量优秀的法律援助案件上调案件补贴,用质量评比和奖励处罚制度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四是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第一,出台合理政策提高法援专职律师、公职律师待遇。鼓励和支持具有公职身份的法援专职律师、公职律师办理法援案件,调动其办理法援案件的积极性;第二,加强法律援助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严肃法律援助的各项制度和纪律。定期开展法律援助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为内容的教育和培训,严肃法律援助的各项制度和纪律。三,加法律援助业务知识培训。法律援助机构应从案件的受理、办理的程序、与当事人的交谈技巧和语言、怎样进行风险告知、证据的收集审查及法律知识对法律援助人员进行专业的业务培训,培训的方式要多样化,注重实际效果。